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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. 怪诞

书名:湮灭之龙 作者:陈旧的翅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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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. 怪诞

姆格楞伯爵也忍不住笑了起来。当然,也不排除费了一番排挤的毒牙后,要向皇帝示好平衡双方的关系。“那位前皇族的伯爵阁下,或许天生就是需要女人管着的性格。之前在大商人的岳家面前谨小慎危也就算了。据说现在也被续弦的妻子,帕兰加伯爵家的福洛伦丝管的死死的。他的女儿在家里说话,都比他要顶用的多。”

帕兰加伯爵,失地贵族,还是被领地上的暴民给驱赶出来的无能之辈。都混到让自家嫡生的女儿去当人家的小妾的地步了(在皇帝看来续弦和小妾其实也没什么两样)。这两家,还真是绝配啊!

皇帝突然起了八卦之心。“那个做女儿的,叫林蒂还是芮蒂来着的,有人还推荐过,想让她成为马克西米利安的婚约人呢。这两人私下接触过?有什么内情吗?”

“林蒂-芬碧斯--克里斯坦森。乔鲁姆伯爵的长女,今年21岁。容貌秀丽,性行端庄,品德高洁,的确是多芬子爵的良配。两人至少见过一次面,还是大剧场的暗杀的时候,对双方而言应该都是记忆深刻。”警务总监的记忆力不错。“不过,从府邸里传出来的消息,子爵阁下不怎么能消受林蒂女士的强势。而且,多芬子爵似乎对她的弟弟,安格斯-路德维希-克里斯坦森爵士更感兴趣一些。所以……。”

皇帝哈哈一笑,对此事又是不置可否。

这样的言论,在帝国内部并不稀奇。无地贵族、前朝皇族,日益成为皇帝和帝国政府难以承受的负担,已是众所周知的秘密。就是皇家大学,有志于中兴帝国的预备政治家们,演讲的时候也会把整治‘两冗’沉屙作为执政理念的重点。

前者,因为家主犯罪、强制转封、饥荒灾祸、平民起义等种种因素,无法继续维持在原有领地上的统治。对上级领主放弃封臣权力和义务,投奔帝国所有领主名义上的最高领主——皇帝,成了祖上风光过的倒霉家伙们保留最后一点颜面的唯一选择。而为了避免作为帝国组织结构基础的封建制度的崩溃,皇帝只能接纳这些‘丧家之犬’(没错,这是现任皇帝的祖父,著名的‘再一桶’皇帝弗朗茨六世,在公开场合所说的原话)。威廉姆十四世私下也向他的亲信抱怨过——凭什么领主们犯的错,要他这个皇帝来承担?还真以为皇帝是大家长了!

后者,则是上台的皇室宽容政治失败者的象征,更是不容推却。经历过那么多次该朝换代,谁都知道从来就不存在万古不更的皇族。你要是苛待你的前任的后代,就要承担你的子孙遭受打击报复的风险。玛威堡系皇族历史上三上三下的经历,就是因为这一系的后裔无论贤愚,都很好地掌控了上台后体恤前朝、下台后韬光养性的尺度。之后的皇朝,基本继承了类似的政治。前朝皇室的某支要是真的维持不下去了,还有放弃克里斯坦森姓氏这条路可以选择。即使皇帝知道这种暗示子孙后代不再参与皇位争夺的形式多么虚伪,也不得不咬牙付出真金白银的封赏。皇帝当然不会拿出自己的领地分封给这些潜在的竞争者,首都的宅邸、政府的闲差,就成了打发穷亲戚的惯例。

受益于上述两者的存在,敏塔-阿玛多瑞斯呈现出一种异样的繁荣。这些人要吃、要住、要联姻繁育、要举办宴席和沙龙编织上层的社交关系,必不可免地需要用皇帝和帝国政府通过明暗途径给的金钱,来购买大量物资和服务。就算财政状况比不上财大气粗的,上京觐见皇帝或参与议会事务的大领主们,他们的人数和活跃度,也足以碾压那些地方实力派。

京都商圈甚至因此发展出一种类似‘消费借贷’的商业模式——首先,由大商家为某位无地贵族、前朝皇室的子弟量身定做一个实权职务。然后一方出钱,一方出力,全力谋取皇帝或下议院的任命。一旦成功,受益方就要利用得到的官职和权力,为投资的商家保驾护航。若是事有不谐,问题也不大。一种是‘赌债-肉-偿’。没能逆转血统高贵却没钱没势的一方,让渡自己子嗣(主要是女儿)的婚姻权来抵消之前的花销。商家则以此作为交好商业同盟、结交当红权贵的福利。另一种是‘鱼目混珠’。贵族家形式上收养商人或他的某个儿子,并承诺百年后立其为家主。如果期间财务有所好转,则按照每年两倍、三倍的利息加以偿还;如果依旧无力回天,商家就能以最小代价换取到一个贵族纹章。

皇帝和警务总监就这个话题又交谈一番,皇帝显得有些疲惫了,于是总结道:“马克西米利安的事,必须就此了断。告诉他们,别再耍花样了。否则,我就弃置之前的默契,把他召回了。”

多芬子爵在哈尔姆希卡德势力的眼中,恐怕是疯狗一类的存在了罢。操弄玫瑰战争的事迹后,就连警务总监本人,现在也要他逊色一筹。流放多芬子爵,本来就是一笔双方不见面不落笔模式下达成的交易。皇帝用召回他威胁地方领主,既不需要承担朝令夕改的道义责任,又没有彻底撕破脸的风险,可谓毫无风险的策略。相反,哈尔姆希卡德的领主们,一定是像吞了一堆狗-屎那么难受了。姆格楞伯爵倾佩于威廉姆十四世圆滑的手腕之际,对多芬子爵的选择有些莫名的同情。同情管同情,他还是和皇帝保持一致,要从这一波意料之外的尾声上榨取最大的利益。

领主们纠结在一起漠视乃至试图操控皇权,皇帝和他的大臣算计地方领主,皇帝的私生子成了双方厮斗的工具,这些在后世都被视为撒加塔伊诺帝国末期的怪诞。可在当时,却是帝国政坛默认的常态。究其根本,是中枢皇权和地方权益之间的对立长期无法调和,任何一方又不愿意做出让步的结果。这种矛盾,直到毁灭之日来临,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。残存的皇权派,推演过这个时期,包括多芬子爵以及最后皇族的开国皇帝在内,多名或极端或温和的改良者,扭转破灭的潜在可能。吟游诗人和流浪剧作家,由此构思出多篇幻想性质的诗歌、史剧。然而很少有人想到,直接造成帝国崩溃的其实并非这个顽症。而是当时背景下,更为卑微、地位更低下的那些群体,利益彻底遭到漠视的必然结局。无论神还是魔,都无法改变的结局。

虽然有人提过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说法,只是历史的当事人们,却没有那么多伟大的抉择要做。其中之一的他,此时正骑在骏马上,像任何一个年轻气盛、家族血脉还未冷却的贵族子弟一样,愉快地驰骋在施特拉森的平原上。

安格斯此时的心情十分愉悦。

离开了奢华舒适,深厚的文化沉淀能让外乡人为之拜服,可对他而言却令人压抑,甚至衰败的有些腐烂臭味的敏塔-阿玛多瑞斯,他的精神……,就像杰出的女歌唱家格迪吉弗(Godgifu)在某部歌剧中所咏唱的——就像离开了樊笼的金丝雀,用它整个灵魂去欢呼自由。

是自由!而不是那个嘴巴尖刻的比里耶(Bealue)所说的,离开母亲‘怀抱’的解脱感。那个家伙,正常的‘怀抱’都能让他说出怪异的意味来。

马克西米利安和菲恩什么都好,就是他们找来的这些人……,实在是让被任命为卫队长的安格斯头痛呢。他的十个手下里,佣兵就像比里耶那样性格怪异、素质低下、惟利是图;从军队里种种原因退役下来的老兵,多数是兵油子,根本不服他的管,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把戏,几天就让他彻底没了脾气。

这些不算,马克西米利安还给他插了两个小孩子。嗯,做姐姐的那个,无论法律角度还是身体、思想角度,勉强算是成年罢。做弟弟的那个,放在贵族家庭,绝对是还要放在母亲身边照顾的岁数。按照帝国惯例法,女性十四岁就能结婚,男性至少要到十六岁才能接过家业的。

还好,最不着调那个,看外表就知道和那个叫吉莉安的前整备兵一样仅仅是刚成年,却始终宣称自己十八岁并以姐姐自居的,来历不明(本人毫不隐晦地自称是官方严打对象——影子兄弟会的成员)的女剑客,被马克西米利安直接安排为贴身侍卫了,不在安格斯的管辖之内。否则,那个时而跳脱、时而狡诈的脾气,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她。

而最着调,最像军人,甚至可以说是骑士的那个,哎,也成了马克西米利安的直接下属了。阿斯特朗(Arstlong),前龙牙骑士团的骑士侍从,贵族圈子都知名的人物。要不是因为他家三代平民,又曾经卷入过酒馆斗殴的杀人事件,或许也轮不到安格斯与他共事了。龙牙骑士呢,第一玛威堡皇朝起就是以皇帝内卫的别名著称的,一人能顶千军的传奇骑士团。就算现在大打折扣,一名骑士对付一百贵族私兵应该不成问题罢。按照现在两百重骑的编制,全部出动的话,压制一个公爵级领主的势力,一点都不成问题。

‘嗒’,一颗小石子打在他的背上。

安格斯不用回头,就知道是那个自称黄金刺客的莱米丝。叹了口气,转过头,果然是那个小丫头在嘻嘻地笑。她正坐在旅行马车前侧的副驭者位置上,双脚悬空着前后晃悠,手边是不知什么捡的几块鹰嘴豆大小的石块。在她的身边,是安格斯的另一名手下,吉莉安-玛耶,一个术士学徒。十七岁的她,外表长相都要比莱米丝更偏成熟些,却对以姐姐称呼对方毫无介意。刚接触不久,在安格斯面前她还隐约保持着戒备。不知莱米丝使了什么招,两人很快就凑到了一起,成了经常咬着耳朵窃窃私语,还莫名奇妙的偷笑的闺蜜。

要是对其他人,敢如此藐视……,嗯,或许应该是是不同寻常的注意,依他的脾气早就恼怒责骂了,出手教训一番也不是不可能。不过,几天前刚见识过莱米丝的手段,安格斯就要好好盘算一下这么做的后果了。那天,臭嘴巴的佣兵比里耶不知哪根筋搭错了,去招惹这个丫头,念叨起她的影子兄弟会背景外,还嘲笑了一番她的身材。莱米丝嘻嘻笑着,身形突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凭空消失。众人正惊诧之际,发现她已经到了比里耶身后,锋利的匕首顶着他的脖子。也算是见惯了生死的佣兵,此时一动都不敢动。还好,莱米丝只是耍坏,剃掉了比里耶两撇颇为自豪的八字胡,随后就把他给放了。事后有人私下去问比里耶,比里耶承认,当时他就像是被抓住脖子待宰的鸡,那可是真正的濒死感觉啊!他赌咒发誓,若不是多年战场经验的本能反应令他立刻放弃了抵抗,那少女可真是会一刀捅下去的。此后,就没人敢找莱米丝的麻烦了。

“王子,我们这是往哪里走呢?”

同行了没几天,莱米丝就给安格斯起了个绰号。哎,谁让他暴露了自己皇族身份呢,前朝皇族。

“我们现在是在撒加河的北岸,也被称为中央省的施特拉森的北部丘陵地带。我们脚下的这条道路,就是著名的领主大道,是敏塔-阿玛多瑞斯去往海斯勒姆的最佳选择。”安格斯虽然板着脸,其实是挺享受作为一个知识丰富的被请教者的感觉的。

“海斯勒姆?我们不是要去霍美伊尔吗?那个地方,应该是在东面罢。可你们这可是在往北跑啊。”

安格斯冷哼一声。“你就一句没听进我说的话吗?多芬子爵早就解释过了,如果我们从敏塔-阿玛多瑞斯直接向东,无论走撒加河的水路,还是长公主驿道的陆路,都会经过卡罗黎昂(Carolian)公爵的领地,或者他的势力范围。多芬子爵与亚希伯恩皇子的关系有点僵,现在又是非常时节,不便与卡罗黎昂公爵多打交道。所以,先向北到雷瓦布,从甜酒港渡过比耶夫河,然后再到霍美伊尔,是麻烦相对较少的路线。”

莱米丝就像她外表那个年纪的少女一样,歪着头想了想。“向北,向东,再向南……,那是饶了很大一个圈,对吗?”

安格斯夸张地捂住脸,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。

坐在车夫旁边的另一个少女吉莉安侧过脸偷笑——这两个人,还真是天生的冤家呢。不过也正是如此,对她这个长官是个皇族的最后一点畏惧感,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。

“没劲。”莱米丝啐了一口。显然,这伙人畏敌如虎的行径,深深伤害了她这颗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小少女的心。

她似乎完全忘了给暗地窥视他们的人布置‘巨魔陷阱’的时候,上串下跳最积极的那个人是谁?安格斯可是知道,让巨魔暂时昏睡过去的药就是从兄弟会的地下黑市买来的;就连伪装卫队的,都是影子会的外圈人士。

“王子,给我们讲讲海斯勒姆的历史。”一路上,莱米丝除了给安格斯起了个让他哭笑不得的绰号,还把他当成将传说故事的吟游诗人来使唤了。谁让某一天安格斯嘴贱,在他的部下们面前卖弄家族图书馆看来的信息,还被无聊的女刺客给听到了呢。

安格斯是贵族,之前近二十年生于长于敏塔-阿玛多瑞斯,无论武艺和履历,都比不上从军多年的老兵,或是周游帝国各地的雇佣兵。唯一能让他显摆的,就是在家庭教师的教鞭下苦读得来的学识了。所以,他倒是不介意营造一个知识渊博的形象。

“上次说到,施特拉森南部以叹息山脉为界,与帝国南方诸领以一道斧门的关口相通。”

莱米丝像是学院的学生一样举起右手。“我知道,我知道。叹息山脉的山民,个子矮,面孔黑,是人类与矮人的混血种。也不知道是男人喜欢上了女矮人,还是男矮人勾引了女人。”

在安格斯变脸前,吉莉安拉了拉同伴,阻止她继续胡言乱语。“卫队长说过,你那个说法是错的。山民曾经接受过矮人族王国的统治,但血统上与矮人无关,而是跟接近南方诸领的人种。而且历朝历代,都有北方的民众躲避战争或领主的压迫,逃到山里居住。那些也被称为山民,与我们的长相没什么两样。”

“也是哦,南面落星海岸的人,也是有些矮有些黑的。我还觉得是他们坏心肠,被龙神诅咒了呢。”莱米丝的手指支着下巴,完全是比吉莉安小好几岁的样子,那里有当姐姐的自觉。

安格斯叹了口气,继续他的讲解。因为他注意到,周围几个侍卫也都在马上支起了耳朵,一边走一边听着呢。

“施特拉森省内的撒加河段,河道宽阔,水流较缓。由东部银石荒漠带来的泥沙和矿物质,以及比耶夫河(Beyfu)从北部黑石山脉、纳兹塔(Nazareth)带来的腐熟养分,使这片区域物产丰富,是绝佳的农耕区域。然而撒加河谷以外,北部、南部都是不同的风光。南部是山脉,北部则是丘陵。施特拉森北部的丘陵地带,与海斯勒姆的地貌极其相似。”

‘叭、叭、叭’,莱米丝一下一下地拍着手。“总算说到海斯勒姆了。”虽然一副不耐烦的表情,刚才她也没有阻止安格斯给他的介绍所铺垫啊。

“北方霸主,海斯勒姆。”安格斯停顿了一会儿,想要酝酿一下感情。

“还北方霸主呢。至多就是一群乡下土霸王罢了。”一个声音突兀地打断了他。几个人转过头,看着说话的人。其实不用看,安格斯就知道是谁。那尖酸的语调,一定是特别招人怨的雇佣兵。

虽然嘴巴臭,比里耶的相貌倒是不错。略长的鹅蛋型脸,一双丹凤眼,高高的鼻梁,下巴浑圆。身材匀称,四肢修长。特别是他的手指,纤细而灵活,要不是手指弯和手掌厚厚由于长期使用武器而长出的老茧,还真有点五指不沾水的贵族范。顺便说一句,安格斯的手掌也有硬皮。不过相较于比里耶,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。这家伙穿了一身贵族侍卫的衣袍,骑在一匹杂色马上,颇有点英姿飒爽的感觉。据他吹嘘,他的父亲是个贵族,母亲也是他出生的镇子上以美艳闻名的酒馆女招待,所以血脉基础比较好。不过还有一次,他又说过另一个关于他本人出身的故事,故事里男女双方的身份颠了个倒。被揭破后,就再没有相信他所说的了。

安格斯倒是没有着恼。他事事以弗雷德里希大帝为榜样。而征服帝除了辉煌战绩,最出名的就是能容人,身边聚集了小到擅长弓箭的盗贼首领,大到被打败了的敌对领主的继承人。而这些人,在得到大帝的无私信任后,也是士为知己者死,为帝国的创立立下赫赫战功,并成为当代领主贵族们的祖先。

“比里耶,你在海斯勒姆做过佣兵?”安格斯语气平和地问。

“是啊。”比里耶大大咧咧地承认。他用下巴指了指后队,一个身着土黄色麻布袖袍,下摆露出寒光闪闪的链甲环片,身板结实的男子。“和那个黑心修士分在两边,狠狠地打了一仗呢。”

“海斯勒姆现在的分裂局面,是弗雷德里希大帝时代留下的政策。为的是让这片土地不再能孕育出新的霸主。”安格斯耐心地解释道。

“海斯勒姆也好,希努利亚也罢,就是你们皇族起家的哈尔姆希卡德,其实没多大区别。贵族领主们为了一片根本种不了庄稼的猎场的归属,甚至毫无实惠的一个口角,就会召集农兵进行私战。乡村城镇,为了一道引水渠或是捡拾过冬木柴的小树林,就会发动数百人的大规模斗殴。而这其中,就是我们雇佣兵的生存空间了。”

安格斯尴尬地笑了笑,却无法否定他的说法。

莱米丝不愿意了。她向打断安格斯‘说故事’的比里耶威胁似的晃了晃手指。比里耶倒是听她的话,一拉缰绳,缩到后面去了。

“继续啊!”看安格斯有些出神,莱米丝出声提醒道。

“哦!”安格斯暂时将那些佣兵的经历引发的胡思乱想甩到一边。“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,铁血帝的父亲,威廉姆-玛威堡-冯-克里斯坦森大公爵,能够统领大陆西方,哈尔姆希卡德的诸人类社群的力量,不是由于玛威堡家族前后两代的人格魅力,也不是利益交换的结果,而是这些人,当时都面临着北方霸主的威胁。”

“海斯勒姆的地理优势,非常明显。它的东面,有比耶夫河的屏护,隔绝了霍美伊尔部族的骚扰。在帝国建立前,甚至在帝国初期,这些银石荒漠的土著居民,还被视为与北地蛮族一样的野蛮人。即使是现代,帝国每年也要向霍美伊尔送去大量财物、粮食,才能确保霍美伊尔人老老实实地呆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。可想而知,海斯勒姆和施特拉森,当时是如何的深受其苦了。”

两个少女凑着耳朵窃窃私语,似乎是在说‘我们最后要去的,就是那个地方’。

“海斯勒姆的北面,是茂密的纳兹塔森林。海斯勒姆人很早就与精灵族达成了互不侵犯的协议。并在森林的部分区域,获得伐木和开矿的权利。帝国与精灵的永盟之约,就是在此基础上扩充少数条款而成的。可以说,我们是捡了海斯勒姆人的便宜。南面,是性情温和的施特拉森人。他们因为富足而缺乏争胜之心。海斯勒姆人用联姻和武力保护的承诺,轻易就与施特拉森结成了同盟,还顺手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粮食供给问题。很容易想象,在如此良好的环境下,海斯勒姆很快就成长为撒加河北部地区最强大的一股势力。”

“海斯勒姆霸权的体现,在于地处交通枢纽的雷瓦布。那个时代,施特拉森的粮食,霍美伊尔的宝石和魔兽制品,哈尔姆希卡德及北地的毛皮、琥珀,都要经由雷瓦布才能流通。撒加河的剑门,当时只能通行小型船只。直到铁血帝对希努利亚的征服后,才被开拓成贯通东西的黄金水道。雷瓦布的领主和……商人们,积聚了大量的财富。为了垄断这些利益,城市、要塞和军队被建立了起来。强悍的力量,使得人心,变得越来越躁动。”

“你在说‘商人’的时候,似乎停顿了一下。”莱米丝的感知非常敏锐。

“是的。雷瓦布与其说是一个贵族的领地,还不如说是商人所统治的城邦。城市的权力,掌握在控制了商路、市场、贸易的商团联议会的手上。雷瓦布的繁荣,乃至海斯勒姆的壮大,可以归功于这些逐利之徒。而这,也埋下了日后破灭的祸根。”

安格斯说的,是最为传统的史学观。不过对此,女刺客却有不同的结论。

“商人参政的统治,我见过啊!南部诸省中,许多繁荣昌盛的城邦都是谁更有钱就说了算的。哪里像你们这里,一些破落户,借钱都要硬撑着什么‘百年世家’、‘贵族风范’,最后还不是要拿女儿出来顶债。真以为人家是看重他们的家门姓氏呢?还不是那个头衔,可以换来不少花钱买不来的好处。我听说坠星海南面的国家,大商人甚至能直接竞选城邦的领主呢。要是你的钱多到能买通所有人,成为整个国家的统治者也不成问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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